通知公告

关于北海站开展青岛市人才公寓、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的通知

通 知

根据青岛市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,现对白沙湾保障住房项目进行需求调查,有意申请的职工请对照附件,于9月3日17:00前到办公室登记,逾期视为无需求。

联系人:牟俐燕 83662533

办公室

2013年8月30日

附件1

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关于开展企事业单位人才公寓、公共租赁住房

需求调查的通知

市政府各有关部门、市直各有关单位:

白沙湾保障性住房项目为我市集中建设的大型居住社区,项目位于城阳区双元路20号,规划建设住房10149套,目前正在进行主体施工。住房分为租赁型和产权型两类,租赁型建筑面积在40—64平方米,户型为两室一厅或一室一厅,房间进行适当装修,租金标准不超出同区域市场租金的80%。产权型建筑面积在65-113平方米,户型为两室一厅或三室一厅,销售均价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50元。

为满足部分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、新就业职工、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,进一步摸清需求情况以制定具体的房源分配方案,特组织在市区范围内企事业等单位进行摸底调查。请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,组织本单位以及对口管理(联系)的企事业单位对该项目住房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,并于2013年9月6日前将摸底调查情况汇总后通过金宏系统报市人才公寓建设办,逾期未反馈视为无需求。

特此通知。

2013年8月27日

附件2

各类人员申请条件

一、 各类人才申请条件

1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;

2、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;

3、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。

二、 新就业职工申请条件

1、具有市区常住户口,首次参加工作不满五年;

2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(聘用)合同;

3、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。

三、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

1、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暂住登记1年以上,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(聘用)合同;

2、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;

3、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。


附件: